为了实现净化市场环境、规范经营行为、保障消费者权益、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目标,日前,石家庄出台了《石家庄市2019 年成品油市场整治夏季会战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将加大对储油库和加油站点油品质量、计量、安全、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力度,依法依规对非法调油窝点、非法油品销售点、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非法经营站点、车辆和非法储存使用燃油、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清理整治,尤其是对黑加油站(点、车)实施动态清零。
按照《方案》要求,此次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有:黑加油站点经营行为,包括储油库、加油站点未取得《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》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和《营业执照》等相关证照擅自建设存储油罐、非法存储成品油、非法从事成品油经营等行为;黑加油车运销行为,包括油罐车未取得《道路运输证》、未取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许可,利用非法改装车辆、利用非法改装的油罐车和非法流动加油车等运输、销售成品油的行为;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,包括采购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、油品“以次充好”、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等行为。
使用低于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行为,包括机动车、非道路移动机械,使用低于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的行为;偷税漏税行为,包括炼油、批发、仓储企业对加油站点、社会用户等不需要发票的客户销售成品油未确认收入的行为;或通过第三方平台采购,由贸易公司从炼油、批发、仓储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,分销时以无票价格进行油品销售不确认收入及对外虚开发票等行为;加油站点成品油纳税申报的销售量低于实际销售量行为;加油站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油气回收装置运行不正常的行为。积极引导、鼓励年销量5000 吨以上的加油站安装三级油气回收装置。
对无证无照的黑加油站(点、车)等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依规严打严惩、快处快办,绝不姑息迁就。同时,实行黑名单管理。建立“黑名单”制度,对查实的黑加油站(点、车)经营者、经营场所、黑油罐车纳入“黑名单”管理,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监控对象,对2 次以上违法违规经营者,顶格处罚,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在查处取缔黑加油站(点、车)和销售劣质车用汽柴油的同时,实行油品来源追溯制,对凡向黑加油站(点、车)销售成品油的,严肃查处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;对发现跨区域向黑加油站(点、车)销售成品油的,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。